新教即基督教新教,汉语意为“基督教的新教会或新教派”。根据德(Protestantismus)、英(Protestantism)、法(Protestantisme)等欧洲宗教改革中心地区主要语言中对应单词的原意,可译为抗议宗、抗罗宗、反罗宗、反对教、誓反教、更正教、改新教等,也经常被直接称作“基督教”),是与“公教”、“正教”并列的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一。
新教是由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罗马天主教会的教会和基督徒形成的一系列新宗派的统称。词源来自德语的“Protestanten”(抗议者)。原指1529年神圣罗马帝国举行的帝国议会中的少数反对派,该派诸侯对于会议通过支持天主教压制宗教改革运动各派的决议提出了强烈的抗议,后即以其泛称宗教改革各新教派。目前全球约有五亿九千万教徒,其中包括北美洲一亿七千万、非洲一亿六千万、欧洲一亿两千万、拉丁美洲七千万、亚洲六千万、大洋洲一千万,约占全球基督徒总数的27%。根据美国政府官方统计,香港约有30多万名新教徒,约占全港人口4%,最大的派别为浸信会。根据中国基督教两会的统计,中国大陆约有1600多万名新教徒。绝大多数华人所称的“基督教”较常指“基督教新教”,而非基督宗教所有派别。
产生背景
15世纪后期的西欧,封建制度开始解体。随着一批大、中城市的发展,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许多新兴的民族国家确立了中央集权的王侯统治。本来就松弛涣散的神圣罗马帝国和经受了大分裂创伤的罗马教廷,在长期的互相角逐较量中日见削弱。教会内部腐败。农民、城市平民和新兴市民阶级反抗封建神权统治的斗争,日趋激烈。思想文化方面,文艺复兴唤起新的觉醒。一批人文主义者大胆揭露教皇、主教和修道士的虚伪、贪婪和无知。经院主义神学已成为繁琐僵死的教条和无谓争辩的代名词。理性主义和批判精神开始在知识分子中传播。天文学、物理学、数学、医学等都有了新的突破。这一切都预示着中世纪封建主义的崩溃,为宗教改革准备了条件。
流派形成
新教所代表的抗议原则和精神可以追溯到14世纪后期的一些宗教改革先行者。英国威克里夫派和罗拉德派、波希米亚的胡斯运动和意大利G.萨伏那洛拉的信徒,把改革思想的种子撒播在欧洲广大地区。16世纪20年代,马丁·路德在德国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迅即在整个德国形成燎原之势。在瑞士, U.茨温利和J.加尔文等的改革活动,进一步扩大和加深了新教的影响。英王亨利八世出于政治上的原因,由上而下推行宗教改革;在克兰麦的协助下,组成具有独特形式的新教教会,以摆脱教皇的管辖。到16世纪中叶,新教的三个主要宗派,即马丁·路德创立的路德宗,加尔文创立的归正宗和作为英格兰国教的安立甘宗,都已在欧洲出现,并同罗马天主教相抗衡。三大宗派在其形成的过程中,得到所在民族独立国家的世俗政权或诸侯的支持与保护。在长期复杂的“宗教战争”之后,根据随之订立的一些和约,如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和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的“教随国定”原则,基本上形成了新教在西欧各国分布的格局,路德宗分布于德国大部和北欧诸国,包括丹麦、挪威、瑞典、芬兰等;归正宗为瑞士、德国一部、荷兰和苏格兰;安立甘宗主要在英格兰。三大宗派的信徒人数当时占新教徒的绝大多数,因此也被称为新教的主流教派。
16世纪末到17世纪,新教的三个主要宗派在教会组织和崇拜仪式上已基本定型。对教义的表述和阐述,经过长期的争论,也逐渐形成体系。新教的理论家以欧洲一些大学为基地,热衷于编写大量的神学著作,但内容充满烦琐的争辩和考证,失去改教初期那种富有抗议精神的活力。这一时期后被称为新教经院主义时期。17世纪中叶,英格兰的清教徒运动要求以加尔文主义改革妥协保守的安立甘国教会,曾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一面旗帜,把新教运动又推进一步,结果产生了脱离国教的一些新的独立宗派,如英格兰的长老会、公理会、浸会、公谊会等。清教徒运动后来由移民传到美洲,使新教在北美发展成为影响最广的教派。在德国,以斯彭内尔为代表的虔敬主义运动和清教徒运动相呼应,提倡人个的虔修生活和布道工作,举办慈善事业,由弗兰克等创办的哈雷大学成为德国虔敬主义的中心,对后来新教的发展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