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11月4日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标志着这一关系亚投行能否顺利开张的法律协定已获我国立法机构批准,向最终生效迈出关键一步。《协定》是指导亚投行未来运作的根本大法,为成立亚投行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协定规定,至少10个已签署协定、且股份占比不低于50%的国家提交批准书,协定即告生效,亚投行才能正式宣告成立。我国是筹建亚投行倡议发起方和亚投行最大股东国,我国立法机构能否批准协定对亚投行年底能否如期开张至关重要。“我们期待有更多国家尽早批准协定,使之早日达到生效条件,从而确保亚投行在2015年年底前正式成立并及早投入运作。”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协定》一经生效,从法律意义上讲,亚投行就正式成立了。(中国进出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