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口墨西哥玉米、英国大麦和哥斯达黎加菠萝等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139号),哥斯达黎加成为中国大陆第四个菠萝准入国家和地区,在此之前,准予输入菠萝的国家和地区只有菲律宾、泰国和中国台湾。
哥斯达黎加是世界上最大鲜菠萝出口国,种植面积达4.5万公顷,2014年出口总额高达8.78亿美元,中国市场的开放将为哥斯达黎加菠萝的出口打开一扇全新的大门。
根据该公告,准备进口哥菠萝的进口商需要关注以下检验检疫要求:1、所有向中国出口菠萝的果园、包装厂和出口商,必须在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农畜部下属的国家植物检疫服务局进行注册并提供名单给国家质检总局。2、所有出口中国的菠萝均需要采取高压喷射水流清洗,100ppm氯水,浸入保持25Sec.-1min。3、植物检疫证书注明集装箱和封识号,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货物符合《哥斯达黎加菠萝输往中国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4、每个包装箱应该用英文标注以下:产品名称、生产国、生产地、包装厂的名称和注册号、出口商的名称和注册号,每个托盘货物需用中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作为进境水果指定口岸之一,接到通知后,东渡检验检疫局立即通知各大水果进口商有关进口哥斯达黎加菠萝的检验检疫要求,同时做好对该水果的检验检疫准备工作,待哥果园和包装厂完成注册并报总局后即可进口。(中国进出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