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正式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央行称,这有利于稳步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
这些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印度储备银行、韩国银行、新加坡金管局、印度尼西亚银行、泰国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以上境外央行类机构各自选择了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由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中的一种或多种交易方式,并选择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中的一个或多个品种进行人民币外汇交易。
截至目前,共有14家境外央行类机构完成备案,正式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2015年11月25日,首批7家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获准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