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商业发展厅厅长库拉尼表示,由商业部长主持的外国商业委员会会议周二同意将三类服务业企业从清单3中撤出。
这三类服务业分别是向国内关联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向当地关联公司提供写字楼租赁服务、向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主要涉及管理、营销、人力资源和技术咨询四个领域。
库拉尼表示,此举不仅将提高在泰国运营的附属公司的效率和服务质量,还将营造更有利于商业的环境,并促进贸易和外国投资。这不会对泰国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因为删除的服务类别仅限于关联公司。
她接着道,“在递交给内阁进一步考虑之前,这一决定尚待商业部长颂提叻的审批。此后,我们将向国务院提出申请,由国务院审批。”
经批准后,商业部长将发布一项新的部级规章,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外国商业法》列出了三份可能禁止或限制外国参与的活动清单。
清单1所列活动为“因特殊原因不允许外国人经营的业务”。外国公司完全不能从事这些活动。
清单2所列活动为“涉及国家安全、安全、影响文化艺术、传统民间手工艺、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业务”。外国公司只能在内阁批准前从事这些活动。
清单3中的活动被指定为“泰国国民尚未准备好与外国人竞争的企业”。外国公司参加这些活动前必须申请并取得外国营业执照。
《外国商业法》还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在49%。今年早些时候,由外国商业委员会常任秘书长在其主持的会议上承诺,将重新考虑《外国商业法》清单3上的服务企业类型,以促进贸易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