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7 日消息,中俄总理第 20 次定期会晤期间, 俄远东发展部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其中商定中俄农业开发基金运行原则。此外,俄远东发展基金与 “亚太粮食产业 发展 基金” 管理公司签署中俄农业开发基金设立协议。基金初始资本金为 130 亿卢布(按现行汇率约 1.85 亿美元),其中俄远东发展基金出资 13 亿卢布, “亚太粮食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公司出资 117 亿卢布。根据双方商定,俄企业可在远东地区获得土地发展农业,使用本国劳动力不少于 80% 、外国劳动力不 高于 20% ,农业项目实施中优先考虑俄供货商,农业项目融资俄方保障 10% ,中方提供 90% ,中方为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