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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初裁中国产味精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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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美国商务部初裁中国产味精倾销我涉案企业积极应对 本报记者 张莉 近日,美国商务部初裁来自中国和印尼的味精在美国市场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2 24%至52 27%,印尼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 61%。 ...
美国商务部初裁中国产味精倾销
我涉案企业积极应对
    本报记者  张莉
    近日,美国商务部初裁来自中国和印尼的味精在美国市场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2.24%至52.27%,印尼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61%。基于倾销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部门对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日前,莲花味精表示,出口美国市场的味精每月有1000多吨,美国反倾销调查对公司影响不大。梅花生物有关高管则表示将积极应诉。
终裁结果9月后出
    去年10月24日,美国商务部开始对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味精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今年3月初裁中国厂商获得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3.41%至404.03%。根据美国贸易救济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今年9月19日左右做出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11月3日左右做出终裁,如果二者均做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中国和印尼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据悉,美国去年从中国和印尼进口的味精总额分别为3690万美元和570万美元。
味精企业雪上加霜
    针对此次“双反”调查,国内相关企业聘请了律师积极应对。除了莲花味精外,国内另一家味精品牌梅花生物也受到美国反倾销调查的影响。梅花生物董秘杨慧兴表示,该事项会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不会很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应诉。
    据了解,梅花生物去年出口总营收逾24亿元,其中,味精出口额6亿元以上。对美国出口的味精在1万吨以上,占味精出口总量的11%。针对美方关于反倾销的指控,梅花生物表示,只要不低于成本价,就不构成倾销。
    在国内,味精行业发展并不乐观,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局面已经持续数年。业内人士表示,国内民用市场对味精的消费日渐萎缩,味精企业基本以工业和出口为主,价格是出口的主要竞争优势。现在是国内味精行业的困难时期,各味精企业净利润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味精企业的国内业务在下滑,而国外业务则在增长。美国的这一裁定对这些企业来说,无疑是泼来一盆凉水。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表示,美国商务部初裁中国味精倾销对国内企业而言绝不是一个好消息,尤其是出口占比较大的企业。中国味精产业出口具有价格优势,若此次被裁定为倾销行为,不仅要面临巨额罚款,更会在以后的出口竞争中丧失价格优势,甚至会面临失去市场的可能性。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徐铮提醒国内味精企业:“目前需要考虑贸易保护主义的跟从效应。中国味精产品2008年已经被欧盟征收反倾销税,现在美国的‘双反’措施再起,很有可能会引发其他各国效仿。中国味精企业需要特别注意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可能发起的相关反倾销调查。”
积极应诉找出路
    近年来,中国外贸企业在国际经济贸易中频繁遭受反倾销之诉,且数量呈逐年上升势态。据记者初步统计,今年1月以来,美国已陆续对中国输美钢材、轮胎、磁铁、消毒剂、床垫弹簧、小龙虾尾肉等产品发起贸易救济,并且决定再度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发起“双反”调查。
    针对美方贸易救济,中国商务部多次强调,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对他国不公,对本国企业也没有好处,希望美方不要以看似冠冕堂皇但实际带有很强政治背景的措施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而应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承诺,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同时,业内专家也呼吁涉案企业积极应诉。目前,我国多数外贸企业在遭遇反倾销之诉后保持了沉默,未能有效应诉。
    中国外贸企业应诉不积极的主要原因在于外贸企业法律意识不强,遇到反倾销之诉后往往不是积极通过法律途径应对,而是请求国家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或者简单化地通过声讨的方式来回应。另外,企业缺乏具有相关知识的法律顾问和其他外贸人才也是应诉不积极的问题所在。
    但是,在国际贸易中,纠纷是无法避免的,这一点和国内贸易没有什么区别,问题在于纠纷的处理结果与当事人的应对态度存在很大的关联性。
    对此,法律专家提醒,为了更好地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中国外贸企业应该做到:加强企业内部建设、防范反倾销风险,树立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觉性,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以及相关行业的合作以及研究如何规避反倾销。此外,企业还应该积极提升应诉能力。由于反倾销调查机构可以在被调查方缺席的情况下,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直接做出“缺席判决”,所以,一旦卷入反倾销之诉,企业应该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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