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中国保险监管领域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适应国情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力求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和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项俊波是在日前召开的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执委会会议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项俊波认为,各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不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对共同框架进行修改完善及制定全球保险资本标准(ICS)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新兴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和接受能力;在ICS的实施过程中,应合理设置过渡期限,使各国监管机构及保险机构实现更为平稳的过渡,减少骤然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同时,也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实现资本标准及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趋同。
据悉,IAIS于1994年在瑞士成立,是国际保险领域最有影响力的组织,也是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制定者。中国保监会自2000年加入IAIS以来,一直积极参与IAIS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支持并参与IAIS所领导的国际保险监管改革,并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