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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开发可燃冰重视关键技术研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次数:447
核心提示:自前苏联1969年开发麦索亚哈油气田时实现可燃冰开采以来,国外探索可燃冰资源开发利用已有近50年的历史。国外的很多宝贵经验,尤其是美国、日本等国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可燃冰进行长期研究和资金投入等,都值得我国借鉴。
       开发利用可燃冰已成为世界各主要资源国的重要选择
  可燃冰勘查在世界上已有近50年的历史。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在可燃冰资源特征、环境效应、海底安全及稳定性、开采技术等方面已取得了很大进展。研究结果表明,全球可燃冰资源量约为20万亿吨油当量(是常规天然气地质资源量的50倍左右),其中美国、中国分别约为5000亿吨和1000亿吨油当量,日本的可燃冰资源量介于美国和中国之间。
  可燃冰具有资源量大、高效、低碳、优质等特点,已成为国际公认的未来全球能源领域中最具发展潜力的战略接替资源之一。因此,世界各主要资源国均着力推动可燃冰资源的开发利用,十分注重制定可燃冰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将开发利用可燃冰作为其中长期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日、德、加、印、韩、俄罗斯等国陆续制定了可燃冰国家长远发展与实施计划。
  目前,全球可燃冰资源调查取得重要成果,可燃冰开采模拟技术也逐步完善,美国、日本、印度等国陆续圈定了可供商业性开发的可燃冰矿藏地,并成功实施了可燃冰试采工程。美国2012年在阿拉斯加北部陆坡利用二氧化碳置换甲烷进行可燃冰试开采取得成功,共注入二氧化碳和氮气混合气21万标准立方英尺,依靠井底压力自回流开采,采气时间30天,累计产气量约2.8万立方米,最高日产量达5000立方米。日本2013年成功实现海底可燃冰试采,并在6天内试采出12万立方米的天然气,初步具备了在近海海底开采可燃冰的关键技术,计划在2018年前后将海底可燃冰试采技术投入实际应用,届时日本将商业开采可燃冰资源,预计可供其消费100年(2013年日本天然气消费量约1250亿立方米)。这些成果的取得推动了全球新一轮的可燃冰勘查开采热潮。
  世界各主要资源国投入大量资金并制定雄心勃勃的可燃冰发展计划,既着眼于摆脱金融危机和经济困境,也致力于在能源和气候变化问题上把握主导权、加大国家间政治博弈的砝码,更是在战略上抢占未来技术发展的制高点,为新一轮全球经济增长积蓄力量,为掌握未来国家发展的主动权做好准备。
  国外推动可燃冰资源开发利用的经验
  (一)重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高度重视可燃冰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制化。1999年,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提交给参议院S.330议案,建议将《可燃冰研究与开发法案》修订上升为法律;2000年,美国将S.330法案修订上升为法律《2000年美国可燃冰研究与开发法》(简称MHR&D法);2005年,在完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将可燃冰研究与开发法收编、撰写入美国109—58公共法典第968部分。
  (二)重视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近年来,美、日、德、印等国纷纷将可燃冰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纳入其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作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制定了国家级研究计划,并编制了详细的发展路线图。
  1998年,美国参议院能源委员会一致通过了1418号议案——“可燃冰研究开发计划”,把可燃冰资源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能源列入长远计划。2005年,“可燃冰研究开发计划”通过《2005年能源政策法》获得了重新授权,确保了资金和人才培养的稳定性,管理工作由能源部和国家能源与技术实验室共同承担。美国能源部围绕可燃冰的资源特征、开发、全球碳循环、安全及海底稳定性四个方面制定了长达10年(2000—2010年)的详细规划,2006年制定了可燃冰研究与开发路线图和2016年商业开采计划。
  (三)重视基础性工作和关键技术研发
  世界各主要资源国均十分重视可燃冰资源勘查、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工作。在政府机构倡导下,通过制定详细的国家级研究计划,组织企业、大学、金融机构等专业队伍,在能源评价、生产模拟与验证、灾害评估、相关气候变化、天然气储存与运输、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例如,日本2000年实施的《二十一世纪可燃冰研究开发计划(MH21)》,设立了专业的组织机构,投入了强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量。该计划为期16年,分三个阶段实施,研究内容基本涵盖了与可燃冰勘查开发相关的所有方面,且每个阶段均有标志性成果。
  近年来可燃冰研究持续升温并形成了全球性研究热潮,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以及众多著名油气公司(如壳牌、雪弗龙德士古、康菲、道达尔等)参与可燃冰研究。
  (四)重视国家政策扶持及政府资金投入
  世界各主要资源国均通过科技、矿业权等优惠政策和政府资金投入,引导并扶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各方力量,长期开展可燃冰开发利用的推动计划。
  美国能源部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通过与企业联合,开展了重大的联合工业项目“阿拉斯加北坡可燃冰储层特征研究”(JIP)。美国可燃冰研究计划围绕《可燃冰研究与开发法案》的目标,在2006—2012财年期间,共资助了数十个可燃冰新项目和延续项目。日本通过每年政府投资超过1亿美元的可燃冰开发计划(2001—2016年),引导日本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日本石油公团技术研究中心和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院等机构投入资金实施国家可燃冰研究开发计划。德国2008年推出的“可燃冰勘探、开发与气体储运”项目,每年政府投入5000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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