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海关经济制度是指摩洛哥政府为促进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自1990年起实施的一整套制度,至今已经成型,除降低关税、简化通关手续、对某些进口商品实行估价制度等外,特别对商品的仓储、加工、使用和流转实行保税、免税和退税制度。
这一海关经济制度旨在促进出口,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为商品在保税存放,补偿贸易项下原料或半成品的加工,为维修、整理、使用或出展所需的商品出口,为出口生产或大工程项目所需之外国设备器材在摩洛哥境内的使用关境内从甲地海关到乙地海关的流转等提供便利。
在上述业务中,进口企业可以享受:应征税商品的关税等税项的缓征,除绝对禁止的物品(如麻醉品等)外对其它物品取消禁止与限制,与出口有关的优惠政策待遇。
开展上述海关经济制度项下义务的企业,除特例以外,必须提供经济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企业直接交付担保金,担保额由海关确定并由海关收缴;可以是银行提供担保,也可以是其它正式许可的担保形式。
这一海关经济制度旨在促进出口,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为商品在保税存放,补偿贸易项下原料或半成品的加工,为维修、整理、使用或出展所需的商品出口,为出口生产或大工程项目所需之外国设备器材在摩洛哥境内的使用关境内从甲地海关到乙地海关的流转等提供便利。
在上述业务中,进口企业可以享受:应征税商品的关税等税项的缓征,除绝对禁止的物品(如麻醉品等)外对其它物品取消禁止与限制,与出口有关的优惠政策待遇。
开展上述海关经济制度项下义务的企业,除特例以外,必须提供经济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企业直接交付担保金,担保额由海关确定并由海关收缴;可以是银行提供担保,也可以是其它正式许可的担保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