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总之,它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其最终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UL始建于1894年,初始阶段UL主在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动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经过近百年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UL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UL标志及使用 在产品上或和产品相关地使用UL的列名、分级、认可标记是UL指定的用来区分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的唯一方法。某一公司的名字在UL的产品目录上出现,并不表示该公司的所在产品都是UL列名、分级或认可的,只有那些带有UL标记的产品才能认为是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 针对UL不同的服务种类,UL标记可以分为三在类,分别是列名、分级和认可标记,这些标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UL的图案符号,这些符号都是UL的注册商标。三种符号分别用于三种不同服务的产品上,不能混用,否则可认为是假冒产品。由于分级标记在我国比较少见,因而下面只介绍列名和认可两种标记。UL的服务不仅依据美国UL标准,也依据加拿大标准(C-UL),由此,UL标记也分为用于UL产品和C-UL产品以及两者都满足三种, 注意:在2008年1月之前,对于同时为UL和C-UL列名或认可的产品,可以同时加贴UL和C-UL标记,但到2008年,则必须使用上表中第三列的标记。 “检验细则”中说明了那一种的标志是您被准许使用的,还有这个标志是应当置附在产品的那一个位置。这个标志仅在制造厂商符合“检验细则”的规定和“跟踪检验服务协议”的条款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的。(第2款)除非您得到“检验细则”的准许,UL的标志不能以任何的方式使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第3款)。 如果您的产品是在UL的一种服务之下,而且符合UL的要求,UL则准许您在您的促销或宣传的广告中引用UL的标志和U的名字,但是此引用不可以造成引导大众产生不实的印象。一个简单的引用说产品是“Listed By UL”或“Recognized By UL”,或者是UL标志的图样,均属恰当,视其所属的服务类别而定;您所使用的产品标志的词句应和"检验细则"里所陈述的符合。当您的产品是属于UL的分类服务之时,在您的广告中关系到UL的参考词句则必须引述整个产品分类标志的全文,就如“检验细则”中所陈述的一样。因为UL也许会要求您更改宣传或促销广告中不恰当的地方,所以您最好能事先与您的UL检验代表联系,通知他您所打算引用UL标志或名字的方式。如此可以避免误解,同时也可以避免在UL认为广告中引用不当,而撤销宣传和促销广告所造成的浪费。(第4款)。 UL的服务 UL的产品认证、试验服务的种类主要可分为列名、认可和分级。 1) 列名(LISTED):一般来讲,列名仅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和装置,属于UL列名服务的各种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保险丝、电线、开关和其它电气构件等。经UL列名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每个产品上标上UL的列名标志。列名标志的用法。 2) 认可(Recognized):认可服务是UL服务中的一个项目,其鉴定的产品只能在UL列名、分级或其它认可产品上作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认可产品在结构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证达到预期的安全性能。在大多数情况下,认可产品的跟踪服务都属于R类。属于L类的认可产品有电子线(AVLV2),加工线材(ZKLU2),线束(ZPFW2),铝线(DVVR2),和金属挠性管(DXUZ2)。认可产品要求带有认可标记。 3) 分级(Classification):分级服务仅对产品的特定危害进行评价,或对执行UL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包括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如IEC和ISO标准等)的产品进行评价。一般来说大多数分级产品并非消费者使用的产品,而是工业或商业上使用的产品。UL标志中的分级标志表明了产品在经UL鉴定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和规定范围。例如对工业上用的溶剂这样的化学药品,只对其达到燃点温度时可能发生的火灾这一范围进行评价。某些产品的分级服务和列名服务相同,但一般只是对产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进行评价,如在美国,医用X射线诊断仪这类设备要全国遵守美国法律和有关辐射发射及束流精度的规定,但因为UL只把X射线作为分级产品,所以只评价它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和其它的非辐射性能这些方面。 4) 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当一个UL的申请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后,其产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义生产以满足销售的需要,可以申请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得到列名、认可或分级的制造商被允许使用产品名录里的另一个公司的名字,但该产品除公司代号,产品代号或UL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须与原来列名、认可或分级产产品一致。 5) "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若UL申请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取得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他可以申请用另一个商号(通常是零售商或批发商)的名义申请列名、认可或分级,即叫"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其与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的区别在于其申请人不是列名人。 6) 体系认证服务:作为国际认可委员会的成员之一,UL广泛涉足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保护认证,QS9000汽车行业质量体系认证和AS9000飞机行业质量体系认证服务。到目前为止,在国内共有116家工厂取得UL的体系认证;其中21家为ISO9001认证,85家为ISO9002认证,1家为ISO14001认证,9家为QS9000认证。 7) UL的其它服务:如证明服务,检验服务,实情判断服务,调研服务等。在这里不作介绍。 UL的测试 一旦UL获得你能提供的所有数据,UL可以决定由哪个部门来测试产品。UL的工程部将: 。制定测试计划 , 。提供估计的测试费用, 。大致的测试结束时间 。发送申请表格 在这时候,如果你有任何的时间期限,你应该通知UL以便它在安排测试时间的时候加以考虑。一旦你返回了申请书并提供的相应的预付款,并且UL的工程师收到了相应的测试样品,UL工程师可以开始真正测试你的产品。 一旦产品测试结束,你的项目工程师会通知你产品是否符合UL的要求。对于符合UL要求的产品,项目工程师会根据测试数据编写一本正式的报告。测试数据也将用于跟踪服务并作为跟踪服务细则的基础部分。 跟踪服务细则是一本详细描述了经UL测试符合UL要求产品的结构的文件。UL的现场代表将用此文件作为指导来实施在工厂进行的周期性UL产品检验。 在UL工程师将测试报告发送给你之前,你必须同意参加UL的跟踪服务计划。你必须通过签署并返回跟踪检验报告以表示参加这个计划。通常,这份文件会在申请表发送的几天后寄出。 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使你的产品不符合UL的要求,UL会通知你不符合要求的各项。如果你选择更改产品并愿意重复测试,你可以和原来负责你项目的工程师联系对必要的项目进行重新测试。 如果你对测试结果、某项要求的理解或UL的决定有疑问的话,UL的申诉程序使你能让UL的管理机构听到你的意见而不必担心影响与UL之间的关系。 UL的跟踪服务 作为UL认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为了保证UL的列名、认可产品继续符合UL的标准和要求,UL制定了"跟踪检验"系统。"跟踪检验"就是由UL派出分布在全世界各地的现场代表到当地的工厂生产现场对UL的产品进行跟踪检验。其目的就是通过对工厂的生产过程、检验过程以及产品,对照UL的标准和跟踪检验细则进行核查,保证制造厂商的生产过程、检验过程和产品始终符合UL的要求。 为了保证UL的“跟踪检验”系统的实施,UL与制造厂商之间已经签署了一份“跟踪检验协议”,根据“跟踪检验协议”的规定,现场代表将定期地、不预先通知地巡查工厂,工厂不得无故拒绝现场代表的检查。 现场代表到工厂后主要根据“跟踪检验细则”进行检验。“跟踪检验细则”是由UL工程部,在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测试后编制的,这一文件包括对该产品的全面描述,还包括照片]说明书等。它还规定制造工厂在生产期间经常要做到的各种试验,其中某些试验要求对产品100%的进行,如耐压试验。某些检验则可以抽样进行,同时,还规定了现场代表在工厂现场检查时必须抽查的试验项目。现场代表根据这类试验的详细资料和规定来判断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UL的跟踪检验分为R类和L类。L类服务主要用于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如灭火器、烟雾探测器,防火门和一些产量相当大的产品,如电力设备,电线和断路器。对于属于L类的产品,生产厂必须直接向UL订购标签贴在产品上。R类服务主要用于电气设备,如电扇、电视机、吹风机、烤箱和其它通常用相应的流水线来生产的产品 UL检验员的检验基本上属于机械性作业。依据不同的产品,检验员的检验依据有公告(Bulletin)、细则(Procedure)、FUII(如果有,包含在细则中)和UL标准(如果FUII中有要求)。 如果检验员访问工厂时,工厂正在生产UL产品,或有库存的UL产品,则检验员会用以下方式之一抽取样品: 从生产线上抽取各个部件加上从仓库中抽取的一个完整产品。 从仓库中抽取各个部件加上生产线上的完整产品。 从仓库抽取完整产品用于拆分。 抽样的具体数量决定于细则、FUII(跟踪检验指示)、SAP(标准附页)或来自于UL实验室的直接命令。检验员每次检验并不一定检验所有产品,但他们会尽量在一年或至少两年内检验所有的产品类别或型号。 一般来说,UL对工厂生产体系的要求不是太高,只要求对仪器设备每年一次计量,保存好工厂自己的检验记录,以及对不合格品有一定的控制手段即可。 检验时,现场代表(UL检验员)会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产品本身,他们将根据上述的检验依据逐条核对产品的结构,部件及装配。对于涉及到产品安全的零部件,一般细则中会指明要求为UL认证产品,并且会注明生产厂家和型号;对于外壳、护罩等注塑件,一般情况下细则会指明其原材料和尺寸要求。现场代表会核对以上各项以及细则中所规定的UL标记。 另外,如果细则或FUII或标准中要求对产品进行现场测试,现场代表会要求工厂检验员做相应的各项测试,而现场代表则在旁作见证。如果细则中还要求送样到UL作跟踪测试,工厂应配合检验员制作相应样品,经检验员写好样品标签,提供地址并封样后,由工厂寄往相应的UL实验室。 如果工厂所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UL相应检验标准的要求,也无其它违反跟踪服务协议的地方,检验员会出具跟踪检验报告(Inspection Report);工厂代表在确认其内容准确无误后应在报告上签字;一次检验即告完成。如果检验过程中出现了与检验标准不符合的情况时,检验员会出具变更通知书(Variation Notice),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未授权产品使用UL标记,检验员会要求去除UL标记;对于产品不符合UL要求,检验员会在要求工厂去除UL标记或返工使之符合要求;如果工厂对上述处理意见不同意,则可以暂时保留UL标记,但必须停止出货,检验员会把情况通知相应的实验室,由UL作出答复决定是否可以保留UL标记;如果只出现一些小的问题,并不影响到产品的安全性,检验员会作出临时接受的决定,并报告给相应的实验室;如果是一些明显的标准错误,如打字错误或是单位错误,则并不影响工厂产品的合格性,但作为UL的文档处理,检验员也会出具变更通知书。一般情况下,除非是UL公司的责任,检验员都会要求工厂对不符合的各项向相应的实验室作出解释,UL会根据你的解释作出相应的答复。 当然,检验员的判断只是临时性的,最后的决定权当然在UL各个实验室。如果工厂对检验的作法有不同意的地方,完全可以向相应的实验室反映,此时,检验员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联系人和联系方法。在确认变更通知书所记录的内容无误后,工厂代表应在通知书上签字。 UL跟踪检验频次 ● R类服务 在正常情况下,对于大多数的R类工厂,检验员访问频次为每年四次,但并不排除一季度两次的可能性,除非有特殊指令,总数不得超过四次。如果检验时出现产品不符合UL要求而需要返工时,UL检验员会额外增加一次检验以确认出货时产品已经返工,且符合UL要求。 对于On-Call服务,则为至少每年一次。 QMFZ2,QMFZ3 - Plastics(塑料)每季度一次直到获得所有UL实验室所需要的跟踪检验样品。 WPYR2 - Special-Use Switches(特殊用途开关),见下表: 季 度 产 量 UL季度最大检验次数 0-25,000 1 25,000-100,000 2 100,000-250,000 3 250,000-500,000 4 500,000-750,000 6 750,000-1,000,000 10 1,000,000-1,250,000 11 1,250,000-2,500,000 12 2,500,000- 20 还有不少产品,只有最少的检验次数,如标签,印刷材料等产品,只要求每年一次,最多不超过每年两次。 ● L类服务 对于L类工厂,检验频次决定于UL标签的使用数量(通常和产品的产量成正比)和产品的复杂程度。UL规定了需要一次检验的产品的数量,同时也规定每一季度最大的检验次数。 如台灯每3200个检验一次,每季度上限为18次,也就是说,即使工厂在当季度生产了大于3200×18=57,600个产品,其检验次数仍为18次。对于你的产品,你可以向负责你工厂的UL现场代表或与我们联系,获得一次检验所需的产品数量。 ● 特殊检验服务(SPI)如果你违反了与UL所签署的《跟踪检验协议》,你就有可能受到UL的严厉处罚,包括对你工厂实施特殊检验。 |